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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关于遴选“专项捕捞资源调查与监测”项目闽南海域渔业资源调查船舶的公告

各渔业公司、企业、合作社:

2025年,我中心承接了“专项捕捞资源调查与监测”项目。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拟在闽南海域布设6个站位,补充开展鱿鱼等特殊经济品种渔业资源调查;计划于2026年8月-12月期间执行1个航次。该项调查需租用1艘作业渔船执行相关任务。根据项目执行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艘适任的渔业资源调查船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站位和范围

具体调查站位和经纬度见表1和附件1。

1  调查站位经纬度表

序号

站位

经度(E)

纬度(N)

1

302

117°45'

23°15'

2

303

118°15'

23°15'

3

304

118°45'

23°15'

4

315

117°45'

22°45'

5

316

118°15'

22°45'

6

317

118°45'

22°45'

二、合作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税务发票;

(二)作业船舶主机功率不低于150kW;

(三)具备连续5日及以上海上作业能力,配备渔船通导设备及渔获保鲜设施;

(四)船舶证件合法有效且近三年无违规记录;

(五)调查租船仅限于科研用途,渔获物处置权归属科研单位;

(六)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模式,项目总价需控制在8.0万元以内,按航次结清。报价应为全包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燃料费、船员工资、网具损耗、渔获物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投标人一经参与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本条款,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调价、索赔或其他诉求;

(七)调查船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进出港申报制度;

(八)须熟悉调查海域海况与地形,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站位与航线开展调查。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单(详见附件2);

(四)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一)材料报送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 9月2日18:00前报送相关材料。

(二)遴选

由福建省水产研究所选定符合申报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船舶作为合作调查船,并对合作调查船名单予以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之栋    电话:15710667717

通讯地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361013)。

附件:/uploadfile/sc/file/20260826/20260826100535_6592.docx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调查站位示意图

 

 

附件2  报价单

报价单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贵单位发布的《关于遴选“专项捕捞资源调查与监测”项目闽南海域渔业资源调查船舶的公告》已收悉。

针对公告所述要求,我方                        可为贵单位执行该项目调查任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调查船舶,具体信息如下:船名:              ,主机功率:      kW,吨位:      吨。该船舶设备齐全,符合海上航行与作业标准。船上物品、设备及人员安全等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现就上述服务向贵单位提交正式报价: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盖章):            

报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