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提供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常年法律服务(服务期限暂定1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条件
㈠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㈡须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能按要求完成本单位交办的法律事务。
㈢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㈣应具备三年以上执业经验。
二、服务内容
㈠重大决策及文件审查。对我所拟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㈡法律咨询。对我所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解答,特别重大事项应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㈢合同审核。对我所拟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协助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一般合同出具合同修改稿标注版,重大合同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㈣协助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帮助我所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业务处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㈤法律实务培训。协助对我所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我所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㈥就我所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㈦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价格面议)。
㈧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报名方式
㈠申报材料应包括:
1.应聘者自行报价(最终价格面谈)。
2.律师所在单位简介、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简历、工作业绩及相关证件。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㈡提交时间及地址:
时间: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签字并盖章(个人或公司)的材料提交我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7号,福建省水产研究所1号楼308室。
联系电话:黄女士,18559160196。
四、聘用方式
我所将适时通过面试确定人选,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