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渔业公司、企业、合作社、渔船船主:
2025年我中心承接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项目“伏休期间专项捕捞资源调查”。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拟于2025年11月至12月在闽南渔场开展鱿鱼渔业资源大面调查,覆盖10个渔区共计10个站位,计划共开展1个航次。该项调查需租用1艘掩罩作业渔船在闽南渔场执行相关任务。根据项目执行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艘适任的渔业资源调查船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站位和范围
具体调查站位和经纬度见表1和附件1。
表1 调查站位经纬度表
|
序号 |
站位 |
经度(E) |
纬度(N) |
|
1 |
282 |
118°15' |
24°15' |
|
2 |
283 |
118°45' |
24°15' |
|
3 |
284 |
119°15' |
24°15' |
|
4 |
291 |
117°45' |
23°45' |
|
5 |
292 |
118°15' |
23°45' |
|
6 |
293 |
118°45' |
23°45' |
|
7 |
301 |
117°15' |
23°15' |
|
8 |
302 |
117°45' |
23°15' |
|
9 |
303 |
118°15' |
23°15' |
|
10 |
304 |
118°45' |
23°15' |
二、合作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备法人资质,可开具税务发票;
(二)掩罩船舶主机功率不低于100kW;
(三)具备连续5日及以上海上作业能力,配备渔船通导设备及渔获保鲜设施;
(四)船舶证件合法有效且近三年无违规记录;
(五)调查租船仅限于科研用途,渔获物处置权归属科研单位;
(六)报价应为全包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燃料费、船员工资、网具损耗、渔获物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调查船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进出港申报制度。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营业执照;
(二)报价单(详见附件2);
(三)船舶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一)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1月14日18:00前报送相关材料。
(二)遴选
由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根据符合申报要求的且价格最低船舶确定为合作调查船,并将合作调查船名单进行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之栋 电话:15710667717
通讯地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361013)。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 调查站位示意图
附件2 报价单
报价单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贵单位发布的《关于遴选“伏休期间专项捕捞资源调查”项目渔业资源调查船舶的公告》已收悉。
针对公告所述要求,我方 可为贵单位执行该项目调查任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调查船舶,具体信息如下:船名: ,主机功率: kW,吨位: 吨。该船舶设备齐全,符合海上航行与作业标准。船上物品、设备及人员安全等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现就上述服务向贵单位提交正式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