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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产研究所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深远海核心种源基地建设”项目合作企业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6 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及《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所种业研究中试基地拟向农业农村部申报“福建省深远海核心种源基地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福建省深远海核心种源基地建设项目
2.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3. 资金构成: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
种业研究中试基地使用:3000万元
合作企业使用:1000万元
企业配套自筹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全部由合作企业承担)
4.政策依据:本项目属于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类别,符合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中关于种业创新能力提升和核心种源基地建设的支持方向。
二、遴选条件
申报合作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为依法注册并独立运营的法人实体,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具备可用于深远海核心种源基地建设的临海自有土地,或租赁期限在15年以上的临海土地,该土地主要用于建设深远海养殖物种的亲本培育车间((池)、孵化车间(池)、幼体培育车间(池)、隔离检疫车间(池)、饵料培养车间(池),以及配套水处理系统等。
3. 意向合作企业在2026年至2029年期间,应确保投入自有资金6000万元及以上用于深远海核心种源基地设施建设。
4. 意向合作企业需承诺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用于深远海核心种源基地项目的建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同时,企业须配合我所建立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定期报送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5.意向合作企业拥有前期深远海养殖场景的工作基础。
6. 已完成部分建设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土地证明文件(自有建设用地证明、租期1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地方政府证明文件);
资金承诺函(明确承诺3年内投资6000万元以上);
3.深远海养殖场景证明材料;
4.已完成的可研报告(如有);
5.信用记录相关材料;
6.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材料;
材料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
四、遴选程序
1. 公告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材料提交:申报企业需于2025年11月2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址。
3. 我所根据报名企业提供的材料,适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审核、专家论证等方式,遴选确定合作企业,并将合作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企业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2. 合作企业确定后,双方将共同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3.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不会造成政府隐性债务
六、联系方式
1. 材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1号楼210室
2. 联系人:苏先生
3. 联系电话:13779993627

请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