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福建省“海上福建”建设规划,针对当前伏季休渔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我所拟牵头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研究等方面工作。根据项目执行需求,为更好地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参与项目实施,在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指导下,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项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针对福建省伏季休渔制度存在的分界线管理碎片化、区域生产矛盾等问题,课题聚焦伏季休渔制度调整、四种作业方式以及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制度,以渔业资源繁殖期和休渔时间“时空适配性优化”为核心,结合资源-经济-管理多目标博弈理论,形成多目标权衡的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模式。针对不同作业类型的专项捕捞许可论证,构建以管理单元整体性为出发点、兼顾资源保护与生产效益的休渔制度优化方案,并逐步推进、示范推广。
二、考核指标
1、福建省伏季休渔制度时间优化报告1份;
2、北纬26°30′以南福建海区开放4种作业方式专项捕捞许可论证报告1份;
3、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论证报告1份;
4、撰写论文2篇。
三、合作单位要求
合作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合作单位需为高校或科研院所,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担项目主要任务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强,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项目合作单位拥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团队,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合作单位不限地域,与牵头单位共同完成考核指标。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合作单位意向申请书(附件1)
(二)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承担的近五年与拟申报课题领域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等佐证材料。
2.负责人近五年主持的与拟申报课题相关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奖励、论文、专利等重点成果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与拟申报课题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的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项目参与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
(一)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17:00前向项目牵头单位报送参与单位意向申请书及佐证材料(PDF版本),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组织遴选
由项目牵头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通过评审论证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合作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牵头单位在遴选确定项目合作单位后,将项目合作单位名单和在项目中的任务分工情况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备案。
(三)联系方式
牵头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联系人:王茵 电话:13600934722
邮箱:364145414@qq.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361013)
附件:
/uploadfile/sc/file/20250320/20250320153937_5297.docx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