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就三沙湾重点养殖区无人机航摄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询价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沙湾重点养殖区无人机航摄服务
二、服务内容:
工作要求协助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完成基于人工智能的浅海养殖现状自动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中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 开展3期三沙湾重点养殖区(含滩涂养殖区、海上养殖区)无人机航拍,分辨率优于5cm;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踏勘、技术设计、作业准备、航空摄影、成果检查与整理。航拍时间与范围按询价方要求开展,详见附件1。
2. 建立面向深度学习模型训练测试的无人机和卫星影像滩涂牡蛎养殖样本库,构建无人机、卫星遥感滩涂牡蛎养殖信息识别的深度学习算法模型,要求模型提取精度达90%以上,将算法模型封装成应用软件。基于封装的应用软件、卫星影像图、航拍图自动提取2024、2025年三沙湾滩涂牡蛎养殖信息,并结合航拍、现场调查、目视解译、GIS等手段,进一步修改补充。协助询价方撰写论文、申请专利。
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供应商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本项目资料与成果向第三人披露、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任何目的。
(2)供应商外业调查应购买保险,并承担调查全部安全责任。
三、价格预算
服务价格不超过9万元人民币。
四、工期要求及付款
1.2025年9月完成第一期航拍任务。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后,支付合同经费20%。
2.2025年10月完成滩涂牡蛎养殖样本库、模型训练、测试与封装应用软件工作,2024年三沙湾滩涂牡蛎养殖分布矢量图。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后,支付合同经
费30%。
3.2025年11月完成第二期航拍任务,算法发明专利申请,2025年三沙湾滩涂牡蛎养殖分布矢量图。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后,支付合同经费20%。
4.2026年5月前完成第三期航拍、成果整理、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论文撰写等全部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后,支付合同经费30%。
5.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任务,询价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服务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或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航空摄影工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软件开发工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方式和成交
1.报价文件必须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合格证明材料、报价书、服务承诺书(附件2)等报价文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有意向者,请将报价文件封存完好(封口处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确认密封),于 2025年9月24日前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7号福建省水产研究所1号楼316室。
2.本询价项目询价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采用“满足我所要求,综合实力较强,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
4.接成交通知后,超过三个工作日未与询价方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将该招标项目交由本次报价的次优方案的商家履约。
5.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询价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1.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7号一号楼316室
2.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士 ,联系方式:15980868757
3.注:邮寄时请在封面注明询价项目的名称。
附件1: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三沙湾重点养殖区无人机航摄范围与时间/uploadfile/sc/file/20250917/20250917173253_9035.docx
附件2:服务承诺书/uploadfile/sc/file/20250917/20250917173325_3018.docx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5年9月17日